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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3年春季拟选用教材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南京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认真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由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教材选用信息,学院组织专家(3人及以上)进行教材选用审查,现将《音乐学院2023年春季拟选用教材一览表》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2.16--20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