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现拟在201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1.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
2.获得“费孝通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恒力发展奖学金”、“四方文化奖学金”之一;
3.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
4.两次获得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者同期获得视为一次);
5.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专业排名在专业人数的10%以内)。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为“优秀毕业生”:
1.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毕业前一年内受过通报批评及各类处分的学生;
2.就业期间有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
注:请各位有意申报的同学于5月21日上午11时前务必将“优秀毕业生申报书”交于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