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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考试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


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考试学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导师

可用计划

参加考核人数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史学

导师1组:徐元勇、林东坡。

1

10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教育学

导师2组:徐元勇、施咏。

1

13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表演学

导师3组:朱昌耀(产业教授)、徐元勇、林东坡、赵宴会、施咏。

1

3


注:如学校后续追加计划学院开会讨论投放到具体的导师组,然后在该导师组内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①证件原件(身份证,已获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硕士生: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证)

②主要科研成果原件(报考定向就业及35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

③英语免考考生的免考依据原件(CET6成绩单等)

④专项资格审查表(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高校思政教师、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及教育博士考生须提供,若前期报考材料中已提供资格审查表原件则无需重复提供)

⑤健康应试承诺书(见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AC3DF97887AA514DE04077CAA468133C&wid2=BD4DC94FAA79E92EE05002DF3E093E5B 附件3)

⑥个人简历。(见附件模板)

请将以上材料的pdf版本4月22日前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1724296463@qq.com

四、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学院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分为音乐技术能力考核和ppt汇报两部分。考生自选声乐作品/键盘作品/器乐作品/舞蹈作品一首进行展示;此外,考生另需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内容需包含博士阶段研究的课题预案、预期目标以及英文自我介绍。考核小组围绕相关问题,以汉语与外语提问。

五、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拟定为425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钉钉群消息。

六、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七、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216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八、其它

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音乐学院

20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