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宁师团〔2017〕4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南京师范大学“1+100”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印发的《关于做好“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16〕19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1+100”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16〕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深入推进“1+100-走支部连百心”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工作,附方案如下。
共青团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南京师范大学“1+100”工作的方案
各学院团委:
为推动实现对更广大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努力提升团员青年的获得感,切实增强学校团干部与青年学生的交流,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决定进一步推进我校“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校团委每名专职团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2-3个学院团委(附件1),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2.每名专职团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团员青年。
3.每名兼职团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团员青年数在100人以上的,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团员青年;团员青年数不足100人的,负责的兼职团干部应明确分工,直接联系覆盖单位全体团员青年。
4.每名专兼职团干部均需指导至少一个学生社团。
二、工作要求
1.做好“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完善线上相关工作要求(另行培训)。
2.落实好“开门七件事”工作方案。各学院团委要按照联系团员青年线上日常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线下每个季度有活动、每年有面对面交流的总体要求,围绕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交流、办一件实事、搞一次文体活动、发起一次线上活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讲一次团课、加入一个社会组织或公益组织并开展一次活动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深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3.开展“最美青春故事”分享活动。通过举办分享会及演讲、微视频、H5 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寻找出在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团干部典型和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中发现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引导青年团员向上向善(可与其他相关工作结合)。校团委将评选一批校级典型,并计入团工作考核内容。
说明:校团委工作人员及学院团委书记为专职团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以外的辅导员、从事团工作的青年教师及主要学生骨干为兼职团干部。
联 系 人:孔晖、马慧
电 话:025-85891433
附件1:
校团委工作人员联系学院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团委工作人员
| 学 院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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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嵩
|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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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嵩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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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岳嵩
| 中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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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韩淼
|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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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韩淼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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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韩淼
| 强化培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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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伟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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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周伟
|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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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伟
| 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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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张玉清
| 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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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张玉清
| 地理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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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张玉清
|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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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胡凤飞
|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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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胡凤飞
| 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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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胡凤飞
| 金陵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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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李鹏
|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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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李鹏
| 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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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李鹏
| 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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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余歌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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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余歌
|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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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余歌
|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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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孔晖
|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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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孔晖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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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孔晖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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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曹元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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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曹元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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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曹元
| 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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