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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简章

咨询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咨询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5号楼

咨询电话:025-83598275 83598134 84804071 网址:http://jxj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1956年创办成人函授教育,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之一。

50多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学术氛围和人文气息浓郁及校园环境优雅等多种优势,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形成了以专升本专业为主,兼顾高起本和专科,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举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多地域的办学格局,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我校素以注重质量、管理规范而著称,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曾先后荣获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主要采用函授和业余办学形式,今年省内招生专业16个,学历层次皆为专升本。目前在江苏省内外有4个校外教学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生达5000余人。

南京师范大学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学术氛围,浓郁的人文气息和幽雅的校园环境,为社会广大在职人员进一步学习和深造提供坚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

(学历层次:专升本;学制:3年)

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

统考科目

加试科目

艺术类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视唱、声乐【或器乐】

考试时间

艺术加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23日

统考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14日

以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均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具体报考事宜和有关政策规定,请向当地招生办咨询,或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2012年江苏招生考试·成人招生专版》。

办学优势

1、学历文凭硬

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南京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成人毕业生在报考研究生、晋升职称、职务、就业等方面均享有与普高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

2、学习形式活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真正让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采用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教学形式,自学为主,有效缓解工学矛盾。

3、学习费用低

严格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收费,具体为:文科2200元/生.学年,理科2400元/生.学年,艺术类3500元/生每学年,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学校不再向学员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国家调整费用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录取线统一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录取分数线由江苏省统一划定,我校的录取分数线与省控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同,近年来我校还可以享受照顾录取的优惠。

考生问答

1、贵校外语、艺术类专业学习形式为业余,具体授课时间如何安排?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师范类专升本英语和音乐学等专业,采用业余学习形式,面向全省招生,上课采用集中面授形式,每年集中学习2—3次,每次10—15天。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习形式为业余的,分别在晚上或双休日集中授课。

2、贵校的录取分数线比全省最低控制线高吗?

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各级各类成人高校录取分数线完全相同。近年来,报考我校考生达到省最低分数线的均悉数录取。请广大考生切莫轻信不实宣传,慎重择校。近三年来,由于我校线上生源不满,还享受政策性降分录取,即低于省最低控制线下20分录取。

3、你校的本科专业可以授予学位吗?

我校开办的本科专业全部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员进入相关专业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完成相关课程考核,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4、如果我的成绩达到贵校的分数线,就一定可以到你校上学吗?

成人教育的性质决定了全省各专业报考或者上线人数不平衡的现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上线人数低于10人的专业,可以不开班,如果你报考我校,恰巧该专业属于这类情况,我们将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征求考生意见,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校同类相近专业;

(2)及时退档,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其他院校志愿进行录取;

(3)通知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及时填报二次征求志愿。

5、我是艺术类考生,请问需要参加专业课加试吗?

需要加试专业课。专升本音乐学专业的术科加试科目2门。一门为视唱,另一门为声乐或器乐。

加试一般在9月中旬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特殊专业加试指南》。请考生切莫错过加试时间。

友好提醒

1、希望考生慎重填写志愿,如因考生本人错填、漏填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自负其责。有关转学、转专业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被录取后,应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到校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办理请假手续,但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时间。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仍未报到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专升本学员入学报到时,须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专科学历查询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查询不到,请到各省的教育部授权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114;传真:025-83335763),其他省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请查询学信网。

4、请考生经常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相关通知和信息,也可以点击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jnu.edu.cn/)获取相关信息。

以上事项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不符,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专业主要课程设置

(执行时适时调整)

音乐学(含音乐教育)

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文论写作、音乐美学、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写作、音乐赏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教育学、即兴伴奏、合唱指挥、钢琴、声乐、竖 笛、器 乐、形体与舞蹈、舞台表演、舞台化妆、歌唱语音、音乐文献学、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