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成人教育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1大专起点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三、学制与教学方式
音乐学专升本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业余,每学年寒暑假或期中集中面授二至三次,全年面授约35—40天。学生学完规定的各门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由国家统一颁发的本科毕业文凭。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并可报名参加本院艺术硕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0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并到指定地点确认。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省外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到南京报名点确认(或由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两寸、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三张。
五、考试日期
文化考试:全国成人高校统—考试定于10月上旬举行。
专业加试:江苏省成人高校艺术类加试时间、地点见江苏省招办2010年《招生考试报(成人招生专版)》。
六、考试科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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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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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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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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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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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艺术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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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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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含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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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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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概论、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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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钢琴②声乐③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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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实验实习费和书本费等。
联系电话:025—83598857 联系人:王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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